幸存者(法医秦明系列5)_第22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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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2节 (第3/4页)

、密集的,说明什么?”

    ??“说明死者是固定体位下,被连续砍、切的。”韩亮说。

    ??“聪明。”陈诗羽看了眼韩亮,甜甜一笑。

    ??林涛咬了咬牙。

    ??我点点头,说:“那么,怎么才能在固定体位下行凶呢?其一,死者当时处于昏迷状态,被割颈。其二,死者被约束、控制,没有抵抗和逃避的能力。其三,死者自己形成。”

    ??“那具体怎么分辨呢?”陈诗羽问。

    ??“每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。”我说,“这样,我来举一个具体的案例吧。

    ??“两年前有一起案件,是一个家庭主妇在家中死亡。”我接着说,“报案人是她的丈夫,下班后回家,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,就发现卧室里都是血,于是就报案了。经过现场勘查,死者仰卧在卧室的床铺中间,周围的床单、被褥以及地面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喷溅状血迹,分布非常均匀。经过尸体检验,死者的衣领往下翻卷,她的颈部有一个大创口,从创角的试切创来看,是切割、砍击了好几次形成的,颈椎前面也有砍痕,颈部软组织都断裂了,两侧的大血管也都断裂了。乍一看,非常像凶杀案。因为现场是一个封闭的现场,所以死者家属认为是她丈夫作案。那么,这个案子该怎么去判断死亡方式呢?”

    ??林涛摆摆手,说:“这个案子,我们一起去的,我就不公布答案了。我就解释一下啥叫试切创。试切创是创口一角的拖刀痕,一般是死者在自杀的时候试探性的损伤,在自杀中多见。那么,韩亮,你来猜猜这个案子如何定性?”

    ??韩亮看出了林涛的挑衅,笑着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??陈诗羽说:“她丈夫是下班后回家就发现这情况的,那么我们侦查部门可以通过调查、监控、侦查实验来判断她丈夫到底有没有作案时间。”

    ??我点点头,说:“很好。调查也很关键。通过调查死者的丈夫下班、回家的时间,小区监控、电梯监控都可以判断出他没有作案时间。同时,我们刑事技术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。比如,现场勘查方面,我们发现了遗书。”

    ??“有遗书还说个啥啊?”陈诗羽说。

    ??“不,很多关于自杀案件的信访,都有遗书,而且都做过笔迹鉴定,但是家属依旧不服,认为遗书是死者被凶手胁迫着写的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??“哦,那不是天方夜谭吗。”陈诗羽鄙视地说。

    ??我笑了笑,说:“所以,我们要说服死者家属,不能仅仅靠遗书。这个案子中,除了遗书,现场勘查也有其他方面的支持。比如,现场的血迹分布非常均匀,没有空白区。啥叫空白区呢?打个比方,一个人站在死者的旁边,切断血管,血液是瞬间往四周喷溅的,但是凶手站着的地方,会因为凶手的遮挡而出现一个血液的空白区。没有空白区,就表示没有遮挡物,那么凶手站在什么地方行凶呢?”

    ??陈诗羽和韩亮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??我接着说:“除了空白区,还有喷溅血迹的原始形态。血液喷溅出来后,是以小点点的状态遗留在地面上的。如果有凶手,行凶完成后,必然要离开现场。凶手是人,不能飘浮,他只能在地面上行走,这一行走,肯定会破坏地面血迹的原始形态,甚至遗留下血足迹。如果现场只有均匀分布的点状喷溅血,那么说明没有人在事发后离开现场,也就说明现场除了自杀者,没有其他人的存在。”

    ??“这很有道理啊!”陈诗羽若有所悟。

    ??“除了现场勘查,还有尸体检验也可以支持我们的论断。”我说,“第一,死者的领口是往下翻的,为了更方便下刀,谁在杀人前,还会嫌衣领碍事?第二,最关键的,就是我刚才提出的问题。刀口是平行密集的,符合在固定体位下连续切割、砍击形成。那么,死者怎么会一动不动引颈受戮?毒化检验排除了死者中毒昏迷,尸体检验排除了死者颅脑损伤或者窒息导致昏迷,尸体检验更进一步排除了死者被约束、威逼而不敢动弹,那么,这样的伤口,只有死者自己才能形成了。”

    ??“你不说的话,我还真没有想到,在死亡方式判断中,有这么多工作可以做。”陈诗羽说。

    ??我点点头,说:“死亡方式的判断,是很复杂的一项工作,要结合调查、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的结果来综合判断。绝对不是看看死者身上有几刀,每一刀有多深就能判断出死亡方式那么简单。”

    ??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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